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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冷设备检验

2017-06-06 16:57

 

检验依据:

TSG R0004-2009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

(以下简称《固容规》TSG R7001-2013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》

(以下简称《容检规》《制冷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》文件号

JX13.051固定式压力容器1.1定义: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(以下简称压力容器)1.2适用范围

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:

(1)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1-2)

(2)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.5MPa·L (1-3)

(3)盛装介质为气体、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

准沸点的液体 (1-4)1-2工作压力,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,其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(压力)1-3:容积,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,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(不考虑制造公差)并且圆整。一般需要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。1-4: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,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.5MPa·L时,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。

1.3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适用范围(专项特殊规定)本专项要求适用于以

为制冷剂,单台贮氨器容积不大干5m3总容积不大10m3的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。采用其他制冷剂的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,应当考虑制冷剂的特性,参照本附件执行。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冷凝器、贮氨器、低压循环贮氨器、氨液分离器、中间冷却器、集油器、油分离器等氨的基本性质:氨(NH4)是应用广泛的冷冻剂,单位容积的制冷能力高。常温下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,有腐蚀性;毒性为中度危害;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%(最易引燃浓度17%)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。

2检验周期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

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。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,按照以下要求确定:(一)安全状况等级为12的,一般每6

年检验一次; (二)安全状况等级为3的,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;    

(三)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,监控使用,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,累

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,在监控使用期间,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;   (四)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,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,否则不得继续使用。  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(RBI)技术的压力容器,按照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TSG R0004) 7.8.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。